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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行旅遊商品作業金繳交規範作業約定】:(旅客下作業金前請先詳閱,下作業金後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此約定)
1.如您確定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每人新台幣15,000元整,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機位訂位及飯店預訂。
2.本預約作業金並非「定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本公司將於旅客繳交預約作業金後向航空公司及飯店進行機票訂位及訂房作業。實際可搭乘航班或飯店空房之回覆,仍需依航空公司及飯店業者回覆結果為準。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包括:行程安排搭乘之航班、艙等變更而有價格變動、飯店所屬房型已額滿等均屬之),導致行程無法成行,本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您所繳納之預約作業金。《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業務專員回覆確認為準》。
3.預約作業金繳交期限:於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業務專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4.經業務專員通知您已確認取得所需機位及飯店後,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之一部並扣抵尾款,雙方契約視為生效,後續將由本公司業務專員與您聯繫旅遊相關文件之簽署與交付。契約生效後,旅客請恕無法主張變更或取消,如任意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作業金請恕無法退還,雙方並應依簽署之合約條款計算違約金。
【自由行旅遊商品預約作業履約保證金(保證住房)繳交規範作業約定】:(旅客下保證金前請先詳閱,下保證金後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此約定)
【保證住房作業金同意書,請點選此連結進入】
1.「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保證住房)」之定義:係指旅客訂購日期鄰近出發日期之七個工作日內之特殊訂房或訂位,或當行程地因會議、展覽期、連續假期、旺季或當地各式慶典活動,旅客須承諾保證成行與入住,並預約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公司方可受理並向航空公司及飯店辦理訂位及訂房作業。請注意,旅客支付履約保證金後,任意取消或變更原始訂位或訂房,保證金恕不退還。
2.「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保證住房)」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本保證金之收取係按照航空公司及旅遊元件供應商規定辦理,旅客應簽署『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同意書』並繳付費用後,本公司始受理訂單並進行訂位及訂房作業,如經本公司訂出作業後經航空公司或飯店回覆無旅客指定之航班或房型,將無息退還全額保證金費用或旅客可選擇改期。
3.旅客所支付之「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經本公司進行訂位及訂房作業完成後,其保證金費用將自動轉為團費並扣抵尾款。
4.本公司進行訂房需求作業時,如遇入住飯店因會議、展覽期、連續假期、旺季或當地各式慶典活動等特殊情況而臨時調整房價,實際住房金額將依訂房時飯店報價為準,如有費用增加應由旅客補足。
5.本公司進行航班機位需求作業時,如航空公司回覆航班艙等數量不足,需變更原訂搭乘之艙等,如經旅客同意,變更艙等所減少之費用由本公司退還旅客,增加之費用應由旅客補足。
6.旅客確認簽署『旅遊商品作業履約保證金同意書』並繳付履約保證金後,本公司即進行訂位及訂房,旅客有義務提供本公司正確相符的護照英文姓名、性別及稱謂(拒絕提供正確資料者,本公司恕不受理訂單,資料提供有誤者,後續相關更正費用應由旅客承擔),以利本公司依航空公司及飯店規定進行機票開票作業及住宿券開立作業,開票作業本公司得不另行通知,相關票券憑證開立後,由旅客持券辦理登機及入住程序。
安全守則
為了您在本次旅遊途中本身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把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使用浴室時請特別注意安全,保持地板乾燥以免因滑倒發生危險;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遵守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6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
哪些東西不能帶?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
活動物:犬、貓、免、禽鳥、鼠等。
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
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
自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
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
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 出國旅遊防疫安全 ••
1. 出國前,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查詢國際疫情資訊及防疫建議,或於出國前4至6週前往「旅遊醫學門診」接受評估。
2. 旅途中或返國時,曾有發燒、腹瀉、出疹或呼吸道不適等疑似傳染病症狀,請於入境時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21天內,若有身體不適,請盡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3. 傳染病預防措施:
(1) 用肥皂勤洗手、吃熟食、喝瓶裝水。
(2) 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3) 噴防蚊液,避免蚊蟲叮咬。
(4) 不接觸禽鳥、犬貓及野生動物。
※更多旅遊醫學相關資訊請查詢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專區,或撥打防疫專線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
~~~ 祝旅途愉快! ~~~